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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天喜剧社是由吕班倡导,经文化部批准成立的由艺术家自由组合的跨电影厂的创作群体,1955年4月成立,主攻喜剧电影。吕班任社长,赵子岳任书记,成员包括侯宝林、马三立、何迟、谢添、殷秀岑、韩兰根等。
春天喜剧社积极响应电影局1956年“舍饭寺会议”提出的“三自一中心”(即自由选材、自由组合、自负盈亏与以导演为中心)的主张。成立初期,吕班对喜剧社有很远大的设想,甚至包括成立独立的电影厂等。但春天喜剧社在拍摄了《新局长到来之前》、《不拘小节的人》和《没有完成的喜剧》3部影片后,即告夭折。吕班和何迟因“分裂文艺队伍”等罪名被批判。